張炳良拒否定居屋未補價分租 須衡量利弊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2-07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不會一口拒絕容許未補地價居屋分租的建議,但強調必須小心。

現時居屋單位必須先補地價才可以租售,有建議認為應該容許未補地價居屋分租,增加住宅單位供應以紓緩住屋問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要先理順政策:「居屋的目的是讓有關家庭能安居,不是要鼓勵他們分租、牟利。立法會有些議員說,是否政府或房委會可以與業主攤分(租金收入),這個要小心處理。因為若是這樣,房委會都是分租業主的一方。」

他續提出問題相當複雜:「分租的具體意思是甚麼?有否任何限制呢?也需要在法律上,可能修訂現行房屋條例的一些附表。我的立場是不會一口拒絕,但要說清楚,問題相當複雜,要小心衡量利弊。」

另外,張炳良表示,仍需與內地部委商討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牽涉的法律問題:「我們考慮方向時,一定考慮原則性、操作性的問題,以配合高鐵完工通車的時間表作為我們商討的目標。」他重申一旦構思成熟會向社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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