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校長涉收禮物優待學童案續審

法庭

發佈: 2015-02-09 21:49

撰文: 無綫新聞

大角嘴維多利亞(君滙港)幼稚園校長,涉嫌優待一名女家長的六歲兒子,包括親身教導男童寫字技巧,又幫忙「打尖」轉讀校內最受歡迎班別,安排老師每天幫男童換底衫、護士每天幫他餵藥,以及舉行特別生日派對,其後收受家長饋贈共逾六千元名牌外套及圍巾,與家長同被廉署起訴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續審。

該幼兒園創校人丁毓珠女士今繼續出庭作供。在辯方的盤問下,她承認因首被告,四十四歲的李凌秀校長前年被廉署拘捕,至一三年起才有白紙黑字寫下新的防止賄賂條例在其後的教師及僱員手冊中,之前有關回贈家長禮物的政策都是「不文明規定」,她沒有主動跟教職員提及此舊政策,又謂這些情況特殊及罕見,除非有人主動問起,否則會被誤以為鼓勵老師收受禮物,強調該校是「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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