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華球員非法佣金案上訴得直

法庭

發佈: 2015-02-11 19:1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南華足球員、現効力南區足球隊的哈成智連同兄長,向兩名首華證券前僱員提供三十二萬元非法佣金案,四人早前被裁定行賄和受賄罪成,被判入獄十二個月,另兩名受賄的前僱員合共須賠償首華逾三十二萬元。

四名被告為陳志翔及鄧永豪曾受僱於首華證券有限公司,分別任職交易員及市場經理;哈成銘及其弟哈成智同為股票投資者,早前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院裁定各人上訴得值,定罪及刑罰撤銷,各人並可得原審及上訴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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