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 律師指南丫四號已盡力避撞

法庭

發佈: 2015-02-15 18:51

撰文: 無綫新聞

麥高義向法庭呈上求情信,讀出其中一封來自南丫四號乘客,指他在撞船後見周志偉盡力維持船上秩序,沒有不顧乘客而去,有負船長的責任,懇求法庭對周輕判。另一封讀出的求情信來自港燈公司,公司指周是負責任的船長,其工作表現甚至超出船長預期,平時的航行安全。並向死傷者家屬致以慰問。

麥求情指周志偉案發時一度三次轉右合共38度避撞,嘗試拉來與海泰號距離,他當時已「扭盡」及認為足夠避撞。惟沒想到海泰號竟違反避碰規則轉左三次。指周雖對乘客的安全有責任,但但周同樣也是海泰號危險駕駛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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