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數以萬計劏房戶,多數被業主徵收高於電力公司標準電費的電價,但現時並無法例規管。
劏房業主為租戶設獨立電錶計算電費的情況很普遍,機械工程專家表示只需要幾百元就做到。黃太一家四口住在100呎的劏房,月租3600元。住的省不了,吃的、用的能省就省。租約無列明每度電收費。劏房單位住了三戶人,業主定期將電費單貼在大門。黃太四個月用了484度電,付1300多元電費,平均每度電收2.8元,比中電約1.1元高超過一倍。
黃太說不知道原因,但業主表示要不付款、要不搬走。黃太說:「我不敢作聲、不敢作聲,照樣付款。任他宰,要怎樣就怎樣,沒辦法。」
全港有過半劏房都集中在九龍區,屬中電供電範圍。中電住宅用戶電費採用累進制,首400度電最便宜,每度電收0.8元,共劃分為7級。另外每度電收0.27元燃料調整費。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獨立一間劏房用電量低,但幾間劏房加起來,用電量就比一般家庭高,會推高整體電費:「如果1.5元一度電,(業主)是蝕給租客,業主還要補貼。通常我們知道一般來說,平均值是大約1.6元左右,集體加在一起一定是超標的。你既然租住劏房,你要了解劏房有這個弊端。」
他又表示,有業主曾向電力公司申請安裝獨立電錶,但未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