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疑醉酒自家門口縱火判緩刑

法庭

發佈: 2015-02-24 22:50

撰文: 無綫新聞

中年男子疑酒醉後縱火焚燒自家大門及揮春,早前承認縱火罪,判囚四個月,緩刑兩年,另罰款三千元。

任職採購經理的被告,報稱與女友及對方兒子同住涉案單位,求情時指因醉酒犯事,已就醉酒問題求助;又呈上多達十封家庭成員的求情信,並獲案中受害人原諒,希望法庭輕判。

辯方審訊期間指,被告案發前一晚喝了啤酒,並與女友兒子爭執,其後打算返回前妻家裡睡覺被拒;回家途中弄傷頭部,從醫院包紮回家卻發現沒帶鎖匙,因覺得諸事不順,歸咎新貼的大門揮春決定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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