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承認虐打男童 輕判簽保守行為

法庭

發佈: 2015-03-12 23:2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補習老師承認虐打六歲男童,被判簽保守行為,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三年。

社交網站早前流傳一張男童小腿滿布紅痕相片,揭發遭補習老師虐打。47歲被告鄭詠儀替該男生補習時,因為發現手機耳筒不翼而飛,懷疑男童取去,男童否認後,被告在他的書包內尋回。被告叫男童站在椅上,用兩條紮在一起的藤條鞭打他小腿二十下,男童母親之後發現傷勢並報警。

被告承認襲擊傷人罪,求情時指不滿男童說謊,一怨之下體罰,又說以後不會再當補習老師,重犯機會低。裁判官指,明白冷靜的人情緒都會有爆發時候,相信被告並非心存歹毒,予以寬大處理,輕判她簽保守行為,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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