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美心刑責太輕促檢討 律師:控罪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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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3-19 07:22

撰文: 無綫新聞

美心集團旗下一間餐廳出售的麵包被發現藏有膠手套,被判罰款七千五百元。裁判官建議控方考慮是否起訴管理人員。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判罰七千五百元具有阻嚇性。這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最高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無論是今次的判刑,還是這條罪的刑罰都太輕,對一個大集團來說沒有阻嚇性,促請政府檢討。

美心集團近期有多次被定罪紀錄。去年四月,有顧客到太古城中心美心皇宮酒樓用膳,在餸菜中發現蟑螂,美心被判罰六千元。

去年二月,有顧客到葵涌石蔭商場美心MX快餐店,發現一碗麵中蟑螂殘骸,美心被判罰五千元。前年有顧客在九龍灣德福美心皇宮酒樓吃甜品時,發現瓷質碎片,美心同樣被判罰五千元。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美心今次被控的「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刑責太輕。

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黃碧雲說:「如果一個集團給你控告百幾次,都繼續告,它真的完全不在意。你可以將食物安全違例,可以定做幾級制度,有些可能五萬元,有些可能十萬元或者三十萬元,要視乎嚴重程度。」黃碧雲表示會在相關事務委員會建議政府檢討罰則。

律師梁永鏗就認為,律政司以相關控罪檢控集團恰當:「表面上這條罪是最直接的,最正確是告這方面,在衛生或食物安危上的一些罪,可能經過調查,嚴重性未去到一些較嚴重的疏忽,未令到受傷或苦主未是好嚴重損失或受傷,所以選擇用這個方法。」

梁永鏗相信,事件要達到危害生命,有關方面才會考慮檢控集團的管理人員。

美心集團回應指,對事件感到遺憾,指集團非常重視食品品質,會積極了解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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