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設備新規定下月生效 違例罰10萬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3-20 00:45

撰文: 無綫新聞

垃圾車必須有尾蓋及污水收集缸的新規定下月一日生效。

根據新修訂的廢物處置規例,進入堆填區、廢物轉運站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的垃圾車,必須配置構造合適、性能良好的金屬車斗尾蓋及污水收集缸,以減少臭味散播,防止污水濺出。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

環保署去年一月資助業界改裝垃圾車,至今有330輛私人垃圾車完成改裝工程。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