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社主席騙佣金三百多萬 輕判社會服務令

法庭

發佈: 2015-04-09 23:34

撰文: 無綫新聞

註冊非牟利宗教及慈善組織僑港潮州普慶念佛社有限公司前董事兼主席,獲委託為佛社購買物業作投資時,先指使友人以三千六百萬購入花園街地鋪,再以較高價售予佛社,賺取差價,又隱瞞地鋪與花園街大火位置非常接近,並訛稱買賣由地產代理促成,騙取佛社付佣金共三百多萬元,遭廉政公署起訴欺詐等兩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輕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六十九歲被告趙世昭案發後已離任佛社董事兼主席,並在廉署拘捕前已全數歸還予佛社,是次隱瞞或因不熟悉法律程序。被告獲佛社董事局人員等撰寫求情信,指他對佛社有良多貢獻,並助佛社投資賺了一千多萬元。法官指案件的確有延誤檢控之嫌,並接納被告對佛社貢獻,願判以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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