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業主倒泥頭謀發展 投訴不足1%被控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4-10 07:06

撰文: 無綫新聞

涉及糾紛的這幅地,業權究竟誰屬呢?

按照與訟雙方所說,其實這塊是祖堂地,即是原居民繼承祖先而集體擁有的土地。這類地往往業權分散,通常由祖堂的司理負責打理;土地如果要出售、出租、或者改變用途,一般要集齊業權人的簽名同意。但今次官司並不是涉及業權問題,而索償人劉愛嬌雖然贏了,但她也不可以在那裡耕作。

本台2009年曾經報道河上鄉這個個案,當年環保署指有超過六十個非法傾倒黑點。索償人劉愛嬌的兒子侯太樂說,當年四出投訴有人非法傾倒,但涉及多個政府部門,投訴作用不大:「政府所有民政署、規劃署、環保署等,甚麼都(投訴)都做齊,但是當日我做那麼多事都沒有用,只不過檢控了泥頭車司機,罰了他們幾千元。 」

涉及事件的土地屬於「祖堂地」,多年無人打理,劉愛嬌與丈夫1962年開始租用該塊地耕種,兩年後無人再跟他們收租,今次雖然獲判賠償140多萬元。但劉愛嬌說土地已面目全非,無法再在此耕種:「我不開心,百幾萬不是很多,我好想要回土地,種到甚麼種甚麼。」

被裁定要賠償的侯志強反指劉愛嬌霸地多年,至於庭上曾播放影片,可見他在指揮泥頭車,侯志強說是另一回事:「我是指揮,回復原狀,我不指揮怎行?這是時段問題,先前有人來毀壞,後期我按指示工作,我不指揮怎弄得這麼漂亮。政府找不到業主復原,來找主席,主席、村長也是我,我就去聯繫村民及業權人簽署授權書給我,幫環保署、規劃署、民政署回復原狀。」

有環保團體指,新界一些偏遠地方早幾年不時有非法傾倒情況,部分涉及土地發展問題。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說:「很多私人業權人都希望造成一個既定事實,以為破壞一個綠色的環境、生態的環境,就可以增加發展獲批的機會。所以或者有些人會鋌而走險,去造成『先破壞、後發展』的狀況。」他指出未有法定規劃圖則覆蓋的地方,政府部門對這類違法行為執法有一定困難。

環保署指,2012至14年一共接獲392宗在私人土地上非法傾倒的投訴,成功檢控有四宗。另一團體土地正義聯盟則認為,政府應該盡快修訂法例,提高非法傾倒的刑罰、以及檢討非法收地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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