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政府計劃下周三公布普選特首方案,希望盡量降低「入閘」門檻,但若只得一人符合資格,「出閘」成為候選人,提名程序就要從頭開始。行政長官梁振英對政改方案有信心,認為符合社會對民主的訴求。
2017年特首選舉辦法修改建議,據了解,已經定案。根據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組成,四大界別基本不變。提名程序分推薦「入閘」和提名「出閘」兩個階段。
推薦「入閘」的提委票有上下限,下限是120票,即是取得十分之一提委支持,就可以成為參選人。但每個參選人不可以取得多於240個提委推薦,以免提委票被少數人壟斷。
在這個安排下,理論上可以產生五至十個參選人。在提名期會成立秘書處舉辦選舉論壇,至於是否進行民意調查就由提委會開會決定。
在下一階段提名「出閘」時,1200個提委以暗票方式投票,每名提委至少要提名兩個人,最多可以提名所有參選人,但如果只提名一個人,該提委的票數會作廢。
消息指,這個規定是希望增加得出兩至三個正式候選人的機會。根據「831」決定,候選人要得到過半數提委支持,候選人有二至三人,換言之,取得最少601票的參選人,得票最高的三個人,會成為特首選舉正式候選人,如果只有兩個人得到過半數提委票,正式候選人就是這兩個人。但如果只有一個人得票過半數,提名就會失效,整個提名程序要由頭再來一次。
最後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階段,獲得簡單多數票的候選人當選,毋須一定過半,白票和廢票不計算為有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