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批准盧吉道建酒店 惟朝9晚7不可行車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4-17 02:44

撰文: 無綫新聞

城規會有條件批准山頂盧吉道大宅發展為文物酒店,條件包括每日朝九晚七不可行車。

過百年歷史的盧吉道27號大宅,獲城規會有條件批准發展為最多十二個房間的文物酒店,要符合的條件共十一個,包括進一步收緊行車時間,每天朝九晚七都不可以行車,其他時間每小時只可以單程行車兩次。

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言人任雅薇表示:「城規會考慮九至七時,都理解到始終是一個酒店發展,酒店本身其實有需要運物資出去,都有這方面的用途,運輸署代表在會上也提到,遊人用盧吉道主要時間是(星期)五、六、日時間,九至七已經可以接受。」

城規會又批准酒店用污水處理系統處理污水,但系統必須得到環保署審批,亦不可提供餐飲設施和洗衣服務,酒店如果違反條款會被撤銷營業資格。

發展為酒店的另一個條款就是每星期要舉行一次免費導賞團,讓更多市民可以入內參觀,達到保育目的。

有山頂區議員陳浩濂對城規會決定感到失望:「那條路段很靜,警方有沒有辦法有效地執行,確保某些時段沒有車(行駛)呢?」他又說,不少居民會到盧吉道晨運或下班後前往跑步,認為交通管制不能解決人車爭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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