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出爐 林鄭冀議員合作落實普選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4-21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公布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亦兼顧各階層利益,希望反對的議員不要採取消極態度,跟市民合作落實普選。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大會以宣讀聲明方式,公布政改方案。

按人大常委會決定,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委員會由一千二百人組成,按照現時的選委會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組成。成為參選人須獲提委會120名提委,以個人身份,聯合推薦「入閘」。一名提委只可推薦一名人士參選,推薦上限240個,最多可有十個參選人。

在「出閘」階段,人大常委會框架規定,成為候選人須獲過半提委提名。提委將採用「無記名」方式「逐個表決」。若果有十名參選人,提委可以投選兩至十名參選人。

獲601票以上提名的參選人,最高票的兩到三人,可成功「出閘」成為候選人。若多於三人,或者只有一人,甚至無人獲多於601票,留待本地立法時處理。

到最後一人一票階段,進行一輪投票,得票最多者當選。當選人不需要得到過半票數,而白票將視為無效票。

林鄭月娥指,普選方案顧及特區的政治現實,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她誠心希望,一早公開表示反對「831」決定,並杯葛政改諮詢的議員,不要採取消極態度,在政改關鍵時刻,普羅市民期望他們和政府合力落實普選:「這是時代對你們的呼喚,是歷史把這責任放在你們的肩膀上。 各位議員,特別是泛民主派的朋友,停一停、想一想,假如立法會否決方案,『一人一票』選行政長官的願望落空,廣大的市民將會多麼失望,假如政制發展原地踏步,對香港政制民主化怎可能有利。」

林鄭月娥多次提及,過去不同機構進行的民調反映,大部分反映一半或以上受訪者,接受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八三一決定,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辦法,認為民意取態非常清晰:「我深信這是為香港政制長遠發展,向前跨出最大、最堅實的一步,也是經歷眾多艱辛的每一步後,能踏出最勇敢的一步。主席,最後,就讓我以今次《諮詢報告及方案》封面的口號作結語,『2017,一定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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