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建議學生資助辦事處,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畢業生拖欠還款的資料,但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反對。私隱專員蔣任宏擔心,對欠款人信貸會有負面影響,建議用其他做法。
其實這個建議跟現時做法有何分別,資料給了信貸資料機構後,誰人可查閱?現時學生如果借錢不還,要罰息及付行政費,不過,就被指阻嚇力不夠。資料顯示,現時本港的消費者信貸資料機構儲存了470萬個消費者的信貸紀錄,即是涉及全港超過一半人口。銀行、金融機構或財務公司只要是機構的會員,就可以查閱,包括個人資料、信貸情況、還款紀錄、有沒有申請破產、清盤及其他金錢訴訟都可以看到。
學生資助辦事處被持續拖欠還款,累計金額約二億元,部分學生的欠款在畢業後仍拖欠多年。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建議,學生資助辦事處可考慮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較嚴重拖欠個案的資料。
有大學生表示:「會是一個好方法,但對個人私隱真的有問題。」亦有大學生蔡小姐認為: 「寧願政府透過法律渠道,追討欠款較為恰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早前表明反對建議。他在網誌再批評,指「香港環聯資訊」是本港唯一消費者信貸資料機構,這個建議實際是要將資料由政府部門轉移予「環聯」。做法對欠款人信貸,有負面影響,他指,「環聯」不受金管局監管,擔心開此先例會如「開放了一個防水閘門一樣」,令其他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以類似方式向欠債人追討欠款。他建議徵收罰款或提高利息,或參考澳洲及英國等地,將學生貸款納入稅務系統,當他們收入達到特定門檻,交稅時就要一併還款,否則會以追稅程序追討欠款。
有學者贊成學生資助辦事處將負面信貸資料交給「環聯」,認為是跟私人信貸機構放貸做法看齊,對欠款人影響深遠,對無故「拖數」的學生亦具阻嚇力。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就表示:「他要向銀行借貸,申請信用卡也好、借物業按揭也好,困難就會存在,例如借不足,或者即使借給你,可能會貴一點。甚至覺得你的信貸紀錄很差,完全拒絕借貸,這也是可能發生的。」他表示信貸資料機構只會收集和儲存數據,不會負責追討欠款。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在調查報告提到,不需要學生做入息審查就獲得借款,加上還款安排寬厚,已經是極大優惠,因此加設這個措施,並不過分。公署今日對於私隱專員所發表的意見,就表示沒有進一步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