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引述李飛 通過後才能按程序改變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4-28 07:05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律師公會到北京與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會面,公會引述李飛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框架有法律效力,要在通過政改方案後才能按法律程序改變。

大律師公會訪京第二日,與基本法委員會會面。曾經指人大八三一框架存在不合理限制的大律師公會在會面時問到若政改方案獲立法會通過,日後能否優化八三一決定,公會引述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要觀察實際運作再決定。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表示:「李飛主任提到八三一決定有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可以改變,但任何改變必須要嚴格,依照基本法及按照法律程序,第二,必須要透過時間實踐特首選舉的制度,然後觀察實際運作經驗,才能看到有沒有修改必要。」

她又引述李飛表示,提委會有廣泛代表性:「(李飛)提到以前基本法草擬時,香港人提出所提出的一種制度,這制度是體現多元及平衡,令各界有機會均衡參與,所以重點在廣泛代表性,而不是多數的代表性。」

李飛又指政改若通過,特首選舉制度可透過《基本法》附件一修改,又指中央同泛民溝通的大門一直打開,但前提必須是雙方認同「一國」地位。

大律師公會周三會與港澳辦官員會面,公會表示,預料會討論政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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