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畜案 六旬漢上訴得直減刑1個月

法庭

發佈: 2015-04-29 00:18

撰文: 無綫新聞

六旬男子因疏忽照顧貓狗涉殘酷對待動物罪,判監4個月,他今到高等法院就判刑上訴,獲減刑1個月。

被告自08年起在大角嘴租用800方呎唐樓單位,飼養逾130隻純種貓狗作配種販賣,惟因疏忽照顧致貓狗缺水缺糧,近九成貓狗染病,其中三隻狗因患病等先後死去。

辨方律師指,案件首度提訊時外聘律師在未徵詢律政司下更改控罪,致案件再三受不必要的延誤,令被告承受精神壓力、要出售物業支付訟費及要與家人分開居住,因此要求減刑。又指本案非直接虐待動物的最嚴重情況,被只是有疏忽及在照顧動物上出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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