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的「陀槍的士姐」今日提訊,控方撤銷無牌管有槍械一罪,她獲准保釋,但不准駕駛任何車輛。另一項控罪則押後至6月再訊。
聲稱怕被打劫的「陀槍的士姐」,昨天被發現藏有一把18厘米的手柄刀,於屯門龍門路被警方拘捕。控方於庭上透露,57歲的被告沈少芳有精神病記錄,2000年曾經入住青山醫院。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裁判官得悉沈有精神病記錄,擔心她在保釋期間會繼續駕駛,對公眾安全造成影響,所以保釋期間,她不准駕駛任何車輛。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等候兩份精神報告及觀察被告是否適合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