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棄嬰判3年感化令 官:監禁無助其更生

法庭

發佈: 2015-05-04 23: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年輕未婚女子前年將剛出生的男嬰棄置垃圾桶,被控殺嬰罪,被判三年感化令,並且須按照法庭命令,定期參與兒童機構的義工服務及完成職業指導課程。

被告黃美怡案發時二十歲,前年於家中廁所誕下男嬰後,見他沒呼吸,誤以為兒子已去世,用衣物包裹男嬰棄於垃圾桶。

感化報告指被告教育程度低,經常「活在自己的世界」及逃避責任,更有吸毒習慣,不建議被告接受感化令。不過法官經考慮後指出,判處監禁未能協助被告更生,他指被告犯案時精神備受壓力及孤立無援,又缺乏醫療常識;加上被告亦曾於十五歲產嬰後,把嬰兒送往寄養院,認為判處感化令更能有效防止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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