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遭裁定招攬生意 上訴得直擱置定罪

法庭

發佈: 2015-05-08 00:54

撰文: 無綫新聞

口腔頜面外科專科醫生謝杰明被指於09年為招攬生意,默許刊登廣告及使用其他醫生的手術相片。

牙醫管理委員會於13年聆訊後裁定他兩項違反專業操守的罪名罪成,判他從名冊上除名兩個月,暫緩執行兩年,但其間須接受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並取得10分。

謝杰明早前到高等法院就定罪及刑罰上訴,法官今頒下判詞判他上訴得直,擱置定罪及部分刑罰,牙醫管理委員會須支付是次上訴的4分3訟費。

案發於09年,與港安醫院有合作關係的謝在該院刊物《Pulse》撰文,而文章刊出兔唇治療手術前後相片;文章其後成為同年11月《南華早報》刊出港安口腔頜面外科手術治療推廣的一部份。

謝杰明在聆訊時指他從網上下載該些相片,相信擁有者是自願放上網才會使用,他亦不知道《南華早報》之後再會刊出該相片,亦沒看過該篇報道。而他本人亦從未做過兔唇手術。

牙醫管理委員會認為他應要留意及避免該些相片被《南華早報》刊出,案件涉及不誠實,裁定他使用或容許該廣告招攬生意及沒避免使用其他醫生的相片兩罪罪成。

法官在判詞指,《Pulse》是港安醫院刊物,出版過程須經過市場部等大量人手,而謝未有為意或警惕該刊的文章再於《南華早報》刊出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認為未有夠證據支持牙醫管理委員會的裁決,下令擱置定罪。

就刑罰方面,謝杰明指將他從名冊上除名兩個月是過重的,就他須接受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並取得10分方面,他亦表示該課程過去幾年都沒有推出,但若他不能完成條件暫緩條件就要被除名,法官同意擱置有關課程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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