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截取通訊條例 當局稱難指明涵蓋軟件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5-10 18:18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計劃修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多名議員於修訂草案委員會上,要求當局解釋現行條例是否涵蓋即時通訊軟件及社交媒體,當局回應指,難以指明哪個軟件或媒體是否適用於法例。

民主黨的涂謹申說:「現時每日市民都使用中的軟件,通訊方法,是數以百萬人使用中,而法律是否適合用,這是必須要討論的,否則我們如何知道市民的權利是否得到保障。」

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回應指:「我們是比較難一一去講哪些社交媒體或通訊軟件是於條例底下,主要定義的是指藉著導向電磁能,或無導向電磁能,或藉著兩者傳送出去的電訊裝置,無指明哪個社交媒體,所以每一次,事實上每個個案都要由小組法官作最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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