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車青年涉於去年10月佔領運動期間,疑在彌敦道警方防線前鼓動示威者,又涉向兩警掟鐵馬。27歲的被告梁志恆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成立,押後6月1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裁判官考慮庭上警員示範的動作,認為警員口供「推」和「掟」形容恰當,加上被當日身穿鮮色衣服且身材高大,警員不難認出。官亦認為被告行為會令其他人模仿,「可大可小」,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罪成。但考慮當時人群情緒高漲,警民關係緊張,被告可能受氣氛感染「一時糊塗」,先考慮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