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未上樓獲法援覆核 運房局:年長宜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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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5-12 04:35

撰文: 無綫新聞

有輪候公屋近十年的單身人士獲批法律援助,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公屋配額計分制不公平。運輸及房屋局回應說,年紀較大的申請者適宜有較高的優先次序。

獲批法援的張志強今年35歲,2005年8月申請公屋,輪候近十年,他批評現時的公屋配額計分制對他這類非長者單身人士不公平:「你要我排到四百多分,起碼要排多二十年,即到我五十多歲,可能到我死了也未能上公屋。我想問政府,如果我不結婚就不可以申請公屋?」

協助他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戚居偉指,現行制度每年只有最多二千二百個公屋配額給予單身人士,而45歲以上的會有額外加分,年紀較輕的基本上沒機會「上樓」:「整個政策只是完全用年齡掛勾,出現這個情況,沒錯大家有機會『入閘』去排公屋,沒有說不讓你排,但出不了閘,因為根本不會有上樓的機會。」

他們質疑現行政策可能違反基本法中「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等條文,社區組織協會表示正與律師研究相關法律理據,預計會在未來一兩個月正式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運輸及房屋局拒絕評論司法覆核案件,而考慮過長策會和諮詢結果,去年底通過新的計分制,考慮年紀較大的申請者向上流動能力或相對有限,因此認為適宜給予他們較高的優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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