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基本法規定特首普選須有提委會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5-15 19:48

撰文: 無綫新聞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由提名委員會負責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不能撤去這個制度。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不會改變,他認為就算政改方案被否決,中央也不會因一次挫敗,而不在港推行普選。

饒戈平認為:「在目前意義上說,沒有提名委員會制度,就沒有香港普選。這一點並不是今天在臨近普選的時候才提出來的,而是從25年前,甚至30年前,從1985年開始制訂《基本法》的時候,在設計普選和普選的目標、事例和如何實施的時候,就設計好這個提名委員會,所以不能說只要一人一票普選,而不要提名委員會制度。在我看來,只要《基本法》45條不作修改,我看不到『831』決定有修改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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