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客向物業女經理潑腐蝕性液體 押後審

法庭

發佈: 2015-05-17 22:38

撰文: 無綫新聞

粉嶺名都女住客在上周六晚,於業主立案法團召開會議期間,向物業管理公司女經理淋潑腐蝕性液體,令四名人士受傷。控方今於庭上透露,女經理情況由危殆轉為嚴重,雖清醒但未能錄取口供。

報稱為家庭主婦的47歲被告張琼被控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本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13日以作進一步調查。惟裁判官問及會否索取精神科報告時,控方表示會。裁判官認為應先取報告,令警方可有效地處理調查,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期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被告期間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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