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販毒罪成 指原法官欠持平上訴得直重審

法庭

發佈: 2015-05-18 20:52

撰文: 無綫新聞

男子羅海富涉於12年8月7日在旺角西洋菜北街芝蘭樓1樓梯間,被警員在其腰間皮帶位置、手持的電單車頭盔暗格及夾層內搜出3包合共25.29克冰,去年在高等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販毒罪成,判監7年6個月,他一直稱自己被警方插贜嫁禍。他早前申請上訴許可,指原審法官潘敏琦引導陪審團時作有欠持平的評論。

上訴庭今批評原審法官的問題用詞不僅過火,文意處境中更有邀請陪審團否定申請人說法的意味,有可能令陪審團誤會,因為控方證人是警員,所以證供比被告可信,及不會無法無天及明目張膽地誣陷被告,令定罪不穩妥。因此下令羅上訴得直,撤銷有關定罪及刑期,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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