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佔旺期間推警員 自簽二千及守行為

法庭

發佈: 2015-05-25 22:58

撰文: 無綫新聞

無業男子被指在去年佔旺期間,在旺角彌敦道襲擊兩名警員,今在觀塘裁判法院獲不提證供起訴,須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一年。

案情指,29 歲被告劉冠興於去年10 月18 日凌晨四時廿五分,在彌敦道666 號後面推倒一名正在制服示威者的警員,當另一警員衝向被告時,他再推向該警員右胸。警戒下被告承認有推警員,並指是怕示威者被打而有所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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