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毆打一名男子的七名警察仍然被停職,根據《警隊條例》可獲支「半薪」。
去年十月十五日佔領運動期間,七名警務人員涉嫌在龍和道毆打一名示威者。黎棟國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有關警員仍然停職,而支薪安排則根據《警隊條例》處理。任何警務人員若因為刑事法律程序而被停職,可以獲准支取不少於其薪金半數的部分薪金,直至有關人員被定罪為止。
黎棟國強調,警方絕不容許任何警務人員作出違法行為,律政司正徵詢獨立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他指出,雖然檢控人員有責任盡快決定是否提出檢控,但他們同樣有責任進行全面、仔細、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確保有充分證據。黎棟國又表示,特區政府現階段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