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被質疑可繞過監管獲取市民通訊資料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5-31 22:58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修訂,有議員建議執法機構向互聯網供應商取得市民資料時,都要受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監管。

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如果有一些可能從截取通訊(條例)截取不了,(執法機構)可以於一秒之後,用手令於服務供應商,用另一個較寬鬆的途徑,即是手令能夠取得全部(資料)。那還有甚麼誘因按截取通訊條例,那麼嚴格去申請(批准)?」

保安局副秘書長李美美回應指:「我必須要強調,不會因為有手令這條路,於是那些人就繞過彎,不接受截取通訊條例底下繁複的規管,全部取手令做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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