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嶺堆填區滲漏事故 承辦商罰六萬元

法庭

發佈: 2015-06-07 23:29

撰文: 無綫新聞

打鼓嶺堆填區前年7月發生滲漏事故,環境局檢控承辦商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遠東),遠東今在粉嶺法院承認六項「禁止排入公用污水渠或公用排水渠的排放」傳票罪,被判罰款六萬元。

案情指,環保署事後在附近受污染的缸窰河收集水樣本,均顯示河內氨氮水平超出合約標準,遂檢控承辦商遠東。遠東及其兩名公司董事原面對共18項傳票,今於粉嶺法院開審,惟遠東開審前承認其中六項,餘下傳票遭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最後判處每項傳票罰款一萬元,下令遠東一個月內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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