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不滿牌照費下調幅度太小 提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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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6-17 02:48

撰文: 無綫新聞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通訊事務管理局,前年3月決定開始調低電訊商支付予管理局的牌照費,但電盈(008)不滿下調幅度太小,認為管理局旗下營運基金的牌照費收入仍然「水浸」,違背收回成本的原則,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審理。

代表電盈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局方06年至12年就牌照收益達4億4千六百萬,回報率達24%,遠高於財政司司長早前定下的8.5%目標,而《電訊條例》的原意並非增加庫房收入,但局方的牌照收益遠超於成本,有違收回成本原則。余另指局方計算相關牌照費收入時,以預算方式估算,也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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