艇仔扮銀行職員謀利 手法無窮港府允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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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6-17 02:19

撰文: 無綫新聞

有財務中介公司假冒銀行職員游說市民加按物業,從中收取高昂的中介費。有議員質疑當局監管不力,要求修改法例,政府指會檢視收取中介費及手續費的條文。

工聯會議員麥美娟指至今已經收到69宗投訴,涉及財務公司中介職員假冒銀行職員,致電游說事主做物業加按,從中收取高昂中介費用。若事主不繳付,就不斷滋擾及恐嚇,涉及款項四千九百多萬元。麥美娟表示:「你是不會理會那些中介公司怎樣欺騙我們這些小市民,你不會理現在那些個案數字不斷上升,令到小市民蒙受很多損失,有很多甚至因為這樣而被人騙至賣樓,你都是不理。」

當局表示非常關注事件,於2012年至2014年警方有44宗檢控,當中23人被定罪。警方最近3次行動亦都拘捕80人,而《放債人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已涵蓋相關罪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警方已經採取多次針對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的特別行動,亦都有成功將他們定罪的案例,可以知道現行條文的確可以對這些中介公司的不法行為有打擊,但我都知道放債人及中介公司的經營手法層出不窮,我們都希望針對這個情況,與警方總結執法經驗,特別檢視收取中介費及手續費的條文。」

另外,對於有業主於未補地價的情況下加按居屋,陳家強重申業主需要向房屋署署長申請,否則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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