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貨客活動向警員擲水樽 男子判罰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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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6-22 02:11

撰文: 無綫新聞

今年三月反水貨客示威活動中,一名男子向執勤警員擲水樽,被判罰款三千元。

事發在今年三月一日,有團體發起「光復元朗」的反水貨客示威活動,報稱是機場文員的37歲被告連家倫,被指期間以水樽擲向一名執勤中的軍裝警員,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在屯門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當時魯莽行事,已深感後悔,今早向該名差點被擲中的警員致歉,警員已表示原諒被告。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指罪行嚴重,又指警員應與其他行業的人士一樣,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若人們不滿意警員的工作便襲擊他們,會令警員不敢全力工作,影響香港治安,考慮到被告初犯及認罪,加上水樽沒有傷到人,判罰款現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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