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繼續調查一名女子在一間理療中心接受電流脈衝療程後昏迷死亡事件,中心負責人涉嫌違反《診療所條例》被捕,晚上獲准保釋,下個月再向警方報到。
57歲姓陳為「鉅泰通絡理療中心」女負責人被黑布蒙頭,由探員帶返大角咀福全工廠大廈的案發現場調查,逗留約十五分鐘,再由探員帶返警署。理療中心在大堂及十一樓的招牌已被移除,沒有再營業。
據了解59歲的女死者約半年前因腳痛光顧理療中心,用三千元買十一次療程,而她本身患有糖尿病,無心臓病記錄,星期日下午她在中心接受電流脈衝療程時,突然胸口不適暈倒,送院後證實不治。
消息指,有約五十人曾購買療程,警方正聯絡有關人士,而理療中心經營已超過一年,只有一個負責人,無僱用職員。
商業登記資料顯示,中心是經營按摩保健,而警方在店內搜獲相信是電流脈衝儀器,懷疑已超出該店容許的業務範圍正跟進調查,包括將相關儀器交予衛生署及機電工程署的專家,協助確定事主死因。
衛生署指中心聲稱涉事儀器有醫療效用,故該儀器可被視作「醫療儀器」的一種,一般而言,電療儀器是屬中度風險的醫療儀器。
衛生署署長陳漢儀表示:「醫療儀器是應該專業的醫護人員才可採用,所以在一些沒有專業註冊醫護人員的處所,其實他們是不應用醫療儀器。我必須呼籲各位市民,如果有身體不適,是應該找有註冊的專業醫護人員提供治療,不要隨便看廣告。」
衛生署日前指被捕人士並非註冊中醫,涉案理療中心亦非紀錄的中醫執業地址,也沒領有任何中藥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