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晨報被控三項控罪三罪成立 罰六萬元

法庭

發佈: 2015-06-23 20:46

撰文: 無綫新聞

《香港晨報》去年五月底宣布結業。公司註冊處早前票控被告香港晨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三項控罪,指被告「未有交付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未有遵從處長的指示委任最少一名自然人董事」和「未有遵從處長的指示委任最少一名董事」。

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單方面聆訊,被裁定罪名成立,共罰款六萬元,限在一個月內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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