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逾六億三千萬元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雙方傳召內地法律專家就《壹週刊》是否需要為內地傳媒大量轉載有關報道而負責,霸王一方的國內法律專家高俊接受《壹週刊》的盤問。
霸王一方指,法院在裁定賠償金額時,需考慮《壹週刊》一方的「主觀意圖」以及與「受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然後再按照案件中的具體事實作出判斷。
《壹週刊》一方質疑「因果關係」的說法,更稱若霸王產品沒有含有某成份,則不會出現涉案報導,更不會造成有內地傳媒轉載該報導一事,霸王一方即反問對方是否「若沒有《壹週刊》就不會有該報導」,指對方說法偏離案件論點。
法官指有關問題涉及哲學元素,《壹週刊》應專注報導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