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已故外婆申請龕位 老婦行賄官員判緩刑

法庭

發佈: 2015-07-01 19:03

撰文: 無綫新聞

七旬婦欲為已故外婆申請政府骨灰龕位,奈何外婆去世已40年,身份證明已失去,兩次向食環申請被拒。她第三次申請時圖「走後門」,用約兩萬三千元賄賂入境處和食環處職員。盧婆婆早前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監禁,緩刑三年。辯方庭上透露,入境處日前突然通知,被告外婆的身份證號已找到。

辯方指,70歲的被告花了四年時間盡一片孝心,在不熟法律下愚蠢干犯,但若入境處能在四年期間,找到外婆資料,案件或不會發生。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婆婆犯案出於一片孝心,想為外婆申請骨灰龕位,與一般賄賂案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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