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撞向倒地鐵騎乘客 上訴得直脫罪

法庭

發佈: 2015-07-01 21:20

撰文: 無綫新聞

56歲的士司機涉於前年6月29日在葵涌青葵公路駕駛時,見到一名電單車司機拿著電話向他揮手,但的士司機疑來不及反應,收掣不及撞向倒在地上的電單車男乘客,並將他拖行90多米,電單車乘客最終身體多處受傷致死。的士司機杜澤鏗去年經審訊後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判監16個月。他今到高等法院上訴,法官彭偉昌裁定他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均撤銷,押後頒佈書面理由。

法官庭上指,專家證供指出合理謹慎的駕駛者應可於0.9秒內作出反應剎車,惟上訴人當時突然見到有人手持電話揮動,是非一般的情況,需要多些時間作出反應是合理的。法官指上訴人比正常反應時間只是慢了1.06秒剎車,「滴答」之間未有反應,未必足以構成危險駕駛所指的「遠低於合格水平」。而且醫生報告雖然指出死者死於多處受傷,但沒證據顯示若上訴人能於合理時間內剎車,死者便不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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