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公僕為外婆申龕位 女子囚1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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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7-02 00:0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子替為已故外婆申請政府骨灰龕位時向公職人員行賄,被判監十二個月,緩刑三年。

案件在九龍城法院審理70歲被告盧慧儀,外婆1974年去世,其身份證明已失去,被告兩次向食環署申請龕位被拒,之後用約兩萬三千元賄賂入境處和食環處職員,早前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辯方透露,入境處日前通知已找到被告外婆的身份證號。

裁判官指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她犯案出於孝心與一般賄賂案有別,判她監禁十二個月,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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