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就行為失當罪終院上訴遭駁回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7-08 20:15

撰文: 無綫新聞

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前警司黃冠豪,他不服裁決,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申請即時被撤銷。

黃冠豪被控2011年在批閱一間食肆酒牌時,未有申報曾接受優惠,前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入獄一年。他早前就定罪上訴被駁回,但獲減刑半年,由於已服刑滿半年,當庭釋放。黃冠豪不服定罪,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指原審裁判官裁決及判刑時,誤將屬於傳聞證供、寫上「酬謝黃司飯宴」單據納入考慮,涉及重大和對公眾重要的法律觀點。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回應指,看不到有何重要性,不接納其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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