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衝擊立法會者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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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7-12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四名示威者去年十一月衝擊立法會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四名被告鄭陽、戴志誠,張智邦及石家輝,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參與非法集結,東區法院裁判官判處四人執行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方一度要求四人向立法會賠償大約58萬元,包括損毀立法會玻璃大門,但裁判官認為律政司無提供賠償詳細資料,索償金額亦超出裁判法院的管轄權,建議雙方以民事形式處理。

去年十一月大批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發起反對「網絡廿三條」包圍立法會並衝擊大樓企圖進入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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