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简
繁
En
直播中
無綫新聞
/
港聞
/
即時港聞
/
周東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判監14日緩1年
周東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判監14日緩1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7-15 18:45
撰文:
無綫新聞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設語言中心,明知中心有機會結業,仍收取家長學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判監14日,緩刑一年。
70歲的周東山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在尖沙咀及銅鑼灣開設語言中心,明知中心欠租及有機會結業,前年十二月及去年二月仍收取兩名家長共八千九百元學費,早前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不當地接受付款」罪名成立,是有關控罪的首宗定罪案件。
裁判官判刑時指,考慮到社會服務令報告不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加上已70歲,並已還款給當事人,故判他緩刑。
《商品說明條例》
周東山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
更多新聞
影片
私人學習中心收費後無提供課程 被控違商品說明條例
即時港聞
8年前
影片
美麗華旅遊違商品例 三罪成立兩被告各判罰9千元
即時港聞
8年前
影片
海關拘參茸海味店職員 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即時港聞
8年前
影片
裝修公司及董事違商品例罪成 判社服令及罰三萬
即時港聞
8年前
影片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辦語言中心違商品例案 上訴得直
即時港聞
8年前
影片
一名裝修公司東主涉違《商品說明條例》遭海關拘捕
即時港聞
8年前
影片
海關拘航空公司高層 涉售機票違商品例
即時港聞
9年前
影片
海關拘一藥房負責人 涉售藥材時以「斤」變「錢」
即時港聞
9年前
1
2
3
下一頁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