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要與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對沖,勞工界一直要求取消。據了解,積金局有意提出先取消與遣散費對沖,長期服務金對沖則保留。
梁振英競選特首時承諾,將強積金對沖比例逐步降低,但三年來毫無進展。他去年初強調施政報告沒提到對沖問題,並不等同任內不處理有關問題。工業總會主席劉展灝表示,積金局高層最近約見各大商會重提取消對沖,其中一個方向是先取消遣散費對沖,長期服務金對沖則保留,理由是長服金的作用與強積金的退休保障較接近。
但劉展灝表明取消部分對沖都會增加僱主負擔,不可接受:「一個企業當然是遇到財政困難才會結業、遣散,還要額外出錢付遣散費,難上加難。那麼對沖了,是否令僱員所剩無幾、不夠退休生活,這是另一回事。」
根據《僱傭條例》,如因結業、裁員等解僱員工,僱主要支付遣散費;並非因過失被解僱或退休等,則支付長服金,兩筆錢金額一樣。但僱主支付時可以在強積金僱主供款戶口中提取,變相令僱員退休時可提取的強積金少了。去年有超過30億元強積金被對沖,五成半用作抵銷遣散費,其餘是抵銷長服金。
工會擔心局部取消對沖會令僱主利用灰色地帶,用可以對沖的長服金取代遣散費。工聯會黃國健表示:「有些明明是『裁員』,但有些人說不是裁員、繼續招聘人,登招聘廣告。但無論如何都招聘不到人,那就可以避過遣散費。」
黃國健表示局部取消對沖可以討論,但政府要有全面取消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