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認不出襲擊者 作供後坐警方車輛離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7-22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在高等法院續審,劉進圖承認自己不能認出襲擊者的身份。

案件第二日審訊,劉進圖作供後乘坐警方安排的車離開高等法院。控方在庭上向劉進圖展示在西灣河遇襲後的照片,劉進圖認出案發時自己所穿衣服,上面染有血跡,部分有被鎅開痕跡,他相信是襲擊所致;而他當日所配戴的皮帶亦有被鎅爛痕跡,但他說不清楚為何會被鎅爛。

首被告葉劍華的代表大律師艾勤賢,在盤問劉進圖前指出他被兇殘襲擊是已知的事實,今次審訊的重點並非尋求他當日的遭遇,而是要找出誰要為襲擊負責。艾勤賢隨後問劉進圖是否不能認出襲擊者身份,劉進圖回答是。

控方覆問時要求劉進圖描述兩被告,劉進圖說當時只看到電單車司機戴著頭盔,而另一個戴頭盔的人跳上電單車;他看到兩人的背面,但記不起兩人衣著。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