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無業父親為1萬元報酬販運共約1.6公斤的可卡因毒品,今於高等法院承認2項販毒罪名,被判入獄15年4個月。
被告聲稱雖然欠債10萬元,但仍希望為12歲兒子支付遊學團費用,因而犯案,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過往案底清白,因陷入財困而犯案,又透露劉早前已於太太離婚,現與前妻及兒子分居。
案情指,去年6月27日,31歲被告劉志衡於其居住的大廈住所外被關員截查,發現其身上的肩包載有2包可卡因,腰部亦藏有2包可卡因,關員再在其寓所搜得14包可卡因及沾有可卡因粉末的電子磅。被告2項販毒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5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