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關注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指遭受到威嚇,強調市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不可構成藐視法庭。
袁國強表示,留意到針對陳碧橋的抗議有不雅和針對個人的侮辱性字句,他指市民如果不滿法官判決,有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事人對判決不滿亦可循司法程序上訴,但不應超越法律界線:「包括不應人身攻擊,特別是一些有侮辱性、對法官的人身攻擊是不應該的。若行為構成藐視法庭或其他刑事行為,我們一定會跟進。」
四名參加反水貨客活動的示威者,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監禁。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宣判後,特別提到他在裁決後遭到威嚇,令他擔心人身安全,但沒有因此而害怕,亦沒有影響判刑。
袁國強又表示,維護法治的其中一個重要元素,就是要維護司法機構的尊嚴:「所以市民對法官的尊敬,或對判決的尊重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希望這趨勢會有變得惡劣的情況,亦因為這個原因,我們對這件事極度關注,希望防止這趨勢再有惡化的跡象。」
袁國強指,律政司會和警方跟進,考慮是否採取相關司法程序或其他適合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