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胸襲警罪成 婦女團體憂成性暴力先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8-01 22:41

撰文: 無綫新聞

近二十個團體到警察總部請願,抗議早前一名女示威者被指以胸部襲警罪成。

近二十個婦女、學生及社運組織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不滿早前一名女示威者參與元朗反水貨客活動時,被指以胸部襲警罪名成立。

有示威者手持女性內衣,或在衣服外面套上內衣,以對事件表示憤怒。請願人士曾先生稱:「我覺得今天打扮很難看,作為一個男性這樣打扮,但是對比一個指鹿為馬的法庭判決,我覺得作為香港人這是更加醜陋,所以我不介意這樣打扮顯示醜陋的判決。」

有婦女團體「胸群出動」發言人劉家儀擔心判決會對性暴力開了壞先例,要求警方檢視男警員處理女性示威者的手法:「當一個女性叫『非禮』或『非禮、強姦』的時候,我們第一時間作為公權力是應該執法,去審查、檢查、檢控,然後交由法庭判決,而不是由個人判決。但是很明顯,事件中女事主叫『非禮』,警方沒有逮捕任何人,亦沒有作出任何調查,相反地,女事主被(控)告。」

示威並沒有事先向警方申請,警方一度舉起黃旗警告。

示威者針對的案件是在上月底判刑,暫委裁判官當時指,雖然女被告以胸部撞警員只屬輕微,但她大叫「警察非禮」,令其他集會人士一起起鬨及擲物,令事態更嚴重,判她監禁3個月15日,被告獲保釋正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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