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囚兩周緩刑兩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8-02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輕型貨車司機非法載客取酬,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兩星期,緩刑兩年。

被告莊志輝是網站「GOGOVAN」輕型貨車司機,被控在屯門接載兩名沒有行李的乘客,並收取九十元的費用。被告承認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載客,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使用車輛罪,被判入獄兩星期、緩刑兩年,另外停牌一年及罰款一千元。裁判官指,非法載客取酬這類罪行越來越普遍,影響其他合法載客的人,例如的士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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