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前線」前成員 阻差辦公罪成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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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8-06 02:32

撰文: 無綫新聞

已解散的社運組織「學生前線」前成員鄭錦滿,被控去年12月涉嫌阻差辦公,被裁定罪成,即時還押後判。

26歲被告鄭錦滿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決。案發在去年12月聖誕節,鄭錦滿在旺角亞皆老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參與「購物團」示威期間,涉嫌不理會警方警告,強行越過封鎖線過馬路,被警方以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拘捕。裁判官香淑嫻裁決時指,在警方已警告下,被告聲稱當時不知警方封路和不在這裡過馬路就要繞遠路,只是砌詞狡辯,對於被告解釋,當時誤信亮起綠燈以為可過馬路,裁判官稱不相信,因為如果可以過馬路,就毋須強行越過封鎖線,所以有關解釋亦不成立。

裁判官又稱,被告當時見到警員就避開,不理會警方警告在人群中亂走,明顯阻撓警員工作,令警員執行職務更難,所以裁定被告罪成。

代表鄭錦滿的律師求情時指,在同類案件,被告的行為不是最差,過往亦無定罪紀錄,希望輕判。

裁判官稱,被告的行為在同類控罪中嚴重性並非最低,監禁可能是恰當,決定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把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裁判官同時下令,被告要即時還押,由囚車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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