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告為報酬犯案 劉進圖冀警續追緝主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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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8-13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兩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押後宣判。

兩名被告葉劍華和黃志華,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4男3女陪審員,商議約四小時後有裁決。首被告葉劍華偷竊電單車、電單車牌及蓄意傷人,一致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次被告黃志華偷竊電單車及蓄意傷人,亦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五判刑,兩名被告繼續還押監房。法官感謝陪審團的貢獻,他們三年內不用再出任陪審員。

劉進圖感謝參與調查的警務人員,希望他們繼續追查幕後主謀:「他們(警方)落力調查,改變了過去二十多年,新聞工作者遇襲受傷,從來無法破案的趨勢。顯示這類案件雖然難,仍然有可能破案的。我盼望警方再接再厲、鍥而不捨的調查幕後買兇傷人的主謀,直至水落石出,讓新聞工作者及廣大市民可以安心。」

劉進圖去年2月26日駕車到西灣河鯉景灣吃早餐,落車後遭兩名兇徒襲擊。兩名被告事後在內地落網,移送回港。控方指首被告負責開電單車接載擔任刀手的次被告,兩人並不認識劉進圖,為了約十萬元報酬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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